111年嘉義地區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
一、目 地: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
,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救國團總團部
三、委辦單位:救國團嘉義團委會
四、遴選標準: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 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 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 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 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 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五、遴薦方式:
(一) 請各學校依據本辦法,遴選優秀青年乙名(高、國中及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110年3月9日(星期三)前,將遴薦表(如附件)電子郵寄或Line至本會承辦人彙整,逾期視同放棄推薦。
(二) 推薦表優良事蹟請具體詳填。
六、表揚方式:
(一) 擇訂於嘉義地區111年各界慶祝青年節活動中,公開隆重表揚(表揚時間、日期另行通知)。
(二) 獲獎優秀青年頒布「中等學校優秀青年當選證書」乙幀。
七、業務聯繫:救國團嘉義團委會活動組廖婉伶小姐
電話:(05)2770482分機223
傳真:(05)2770710
Line:(ID) aling01
信箱:s190701@cyc.tw
八、附 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訂之。
嘉義地區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籌備執行委員會籌組辦法
一、宗 旨:為彰顯青年節?牲奉獻、服務利他精神與意涵,並增進各校優秀青年學子觀摩交流,本會邀集嘉義地區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生代表,組成青年節籌備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青籌會)一同規劃系列慶祝表揚活動山,期賦予青年節新時代新意義。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救國團嘉義團委會
四、組織編設:
(一)邀請嘉義在地社會賢達人士乙名擔任召集人,於活動期間與各機關團
體進行聯繫協調。
(二)設置執行長/副執行長各乙名,由全體籌備執行委員互選之,負責會務
之聯繫、服務及召集會議等事宜。
(三)設有秘書組、連絡組、活動組、行政組等(依業務工作內容做為分組依
據),各設有組長乙名,組員若干名。
(四)另由嘉義地區政府機關(社會、教育局處等)及熱心公益活動之社團
機關共同組成青年節輔導委員會,與青籌會共同籌畫青年節相關事務。
五、活動內容:(下列為往年經常辦理活動,本年度實際活動內容,將另於籌備會議上提出。)
(一)表揚大會:表揚嘉義地區優秀青年楷模,由青籌會共同規畫表揚大會。
(二)全國連線活動:救國團總團部以公益關懷為前提設定活動主軸,各縣
市共同執行,由青籌會發想活動內容,展現青執委熱情及才華。
(三)拜會機關團體:由青籌會提案拜會單位,藉由拜會活動中相互交流分
享,提升不同人生體驗。
(四)舉辦青年論壇:邀請青年代表、產、官、學界專家與青年朋友面對面
探討人文關懷、地方創生、智慧經濟、國家發展等議題,以提高青年
視野、開創新世代價值。
(五)籌備會議:進行約三至五次會議,會議中討論活動執行內容及準備方
式,借以學習接納他人意見並增進執行力。
六、遴選條件:
(一)就讀於嘉義地區各大專校院或高中職校學生代表。
(二)具有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樂於團隊參與,實踐自我,且品學兼優者。
(三)對於主持、表演、攝影、美術及辦理活動有興趣並具專長者。
七、推薦方式:推薦表請於2月18日(星期五)前寄送信箱s190701@cyc.tw或傳真
(05)2770710活動組廖婉伶小姐收。
八、核發證書:青籌會委員於工作執行結束後,頒予聘書及服務時數證明各乙幀,
並建請學校另予獎勵(記功、嘉獎等)。
九、業務聯絡:救國團嘉義團委會活動組廖婉伶小姐
電話:05-2770482分機223
傳真:05-2770710
信箱:s190701@cyc.tw
十、附 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訂之。
嘉義地區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楷模選拔
實施辦法
一、宗 旨:慶祝中華民國111年青年節,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
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
奮發向上,進而報效國家。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嘉義團委會、嘉義地區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
四、遴選方式:嘉義地區青年節籌備會分函各機關、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
,並由本會聘請當地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
五、遴選條件: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
民國66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請附說明)。
(四)請勿遴薦在學之大專、國高中職校學生(屬學校優秀青年)。
(五)服務於本縣各機關、社團、公司行號的青年,在各行各業工作領域
有傑出表現或在本縣從事各項公益服務、愛心助人,足為青年表率
者。
(六)嘉義地區各級學校老師、教職員工、公、私立大學優秀碩、博士生,符合年齡資格且學有專精參與各項專案者或從事公益服務、愛心助人者,皆可遴薦參與評選。
六、表揚方式:
(一)於嘉義地區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七、附 則:
(一) 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自傳- A4、16號字、標楷體、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獎狀、聘書、感謝狀、媒體、報章雜誌)請於111年2月11日(星期五)前寄(送)救國團嘉義團務指導委員會彙整。(地址:嘉義市忠孝路307號)(侯選人送審資料,請自行留存,社會優秀青年評選資料冊評審後不再寄還,並請將推薦表及自傳E-mail 到s181004@cyc.tw,再來電確認是否有收到電子檔)。
(二)業務承辦人:張展榕先生;聯絡電話:05-2770482分機232;
電子郵件信箱:s181004@cyc.tw
(三)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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