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預決算之編審。
二、執行內部審核及內部控制。
三、監督扣繳各類所得稅。
四、零用金及庫存現金查核。
五、各項收支款項及原始憑證核定。
六、收入、支出、轉帳傳票編製。
七、依據合法記帳憑證記載帳簿。
八、各類會計報告編報及收支憑證
送審。
九、依法辦理歲計及統計資料。
十、其他臨時交辦業務及統計表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