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本市高中、職以下學校「114年度校園安全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藝文競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校外會113年12月17日嘉市校外字第1130100360號書函頒「114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計畫」辦理。
二、請各班視狀況辦理初審,並依規定件數於9月19日下午5時前逕送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教官室,俾利作業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