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0622號函辦理。
二、旨揭審計部「113年10月份民間租屋網刊登出租物件行情」統計自民間租屋網之物件月租金,其行情僅供租屋參考。三、請貴校以多元方式(例如:登載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加強宣導,以提供校外租屋學生參考,促進校外租屋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