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肢障者家庭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家庭子女(子女就讀小學以上)。 ※相關申請細項,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辦法及相關文件。 https://www.cfh.org.tw/?cat=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