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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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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且在 2023 年1-8月間須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及安寧療護,且無自願選擇自費治療行為、商業保險投保者,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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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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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申請者111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為優等或甲等,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111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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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同住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1萬元。
*獎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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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國中組,每名壹萬元 (每組至多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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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組(含五專1-3年級)、大專院校組(含五專4-5年級),每名壹萬伍千元(每組至多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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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視申請人數作為依據
*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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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將視實際情況,額滿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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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結果於112年11月3日(五)在本會官網公告,請自行查詢
*申請方式
自行下載簡章確認申請辦法,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檢附文件掛號郵寄至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HFyuy8-yMybIxn6T_l6cA91GaV0eL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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