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請參考附件
二、報到日期: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於本校報到。
三、請學生依規定時間,持所規定之證明文件(畢業證書、修業證明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正本) 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已報到之學生(或已報到且未於規定時間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行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