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宣導事項:
(二)內政部警政署製作之「認識數位網路妨害秘密等新型態跟蹤騷擾犯罪」宣導懶人包(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XWKYj),新型態之跟蹤騷擾犯罪及相關法律規範。
(三)立法院於112年1月7日與10日三讀通過數位性暴力相關4法聯修相關法案,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刑法方面增設「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明文禁止偷拍、強拍、散布、營利以及深偽換臉等不法行為,並且提高刑度,最重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修法提高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0萬元,無正當理由持有也要罰。避免觸法。
(四)倘學生遭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私密照外流)、霸凌、暴力、血腥、或其他違反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等相關內容遭散播網際網路,請即尋求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下架。另iWIN服務信箱:iwinservice@image.tca.org.tw;服務電話:(02)257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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