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清明掃墓防火宣導期間(即日起至4月5日止)防火安全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1月6日府授消預字第1125100087號函頒「嘉義市112年度防火教育與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防範清明期間林野火災宣導以下內容:「乾旱缺水期間,拜託您,共體時艱,清明掃墓勿焚燒雜草,嘉義市政府消防局關心您。」、「清明掃墓祭祖,請遵守『四不二記得原則』1.雜草不亂燒、2.菸蒂不亂丟、3.金紙不燃燒、4.爆竹不燃放、5.記得滅餘燼、6.記得收垃圾,嘉義市政府關心您」及「清明祭祖不燒金紙,維護良好空氣品質,嘉義市政府關心您」等宣導訊息廣為周知。
三、避免用火不慎造成林野火災。
四、檢附本案宣導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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