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將義務役役期調整政策納入全民國防教育相關領域及課程宣教
說明:
一、依國教署112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7210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月12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02583號函轉國防部112年1月6日國人管理字第1120005830號函辦理。
二、有關役期調整一案,國防部歷經2年多盤點國軍戰力,就臺防衛作戰所需兵力規模、組織結構及實戰訓練等面相深入研討後,依「兵役法」第34條回復徵集1年役期義務役,未來為主擔綱「守備部隊」,負責國土守備、軍事與民間重要設施防護與協力民防等任務,相關宣導資料如附件。
三、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5條有關高中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實施,計有全民國防概論(包括國家安全之重要性)、國際情勢及國家安全(包括全球與亞太區域安全情勢、我國國家安全情勢與機會)、我國國防現況及發展、防衛動員及災害防救及戰爭啟示及全民國防等五大領域課程。
四、依國防部宣導資料中所示,國家役期調整政策係為威權主義擴張、國際情勢緊張、軍事演習頻繁等因素,相關題材為現行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中既有之篇章資料;另於國防部網站首頁─重要政策中(網址:https://ssur.cc/Q8HnPwV)設有「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詳細說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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