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署110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50212A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9條:「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教基本教育階段之學生,應提供學習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之機會,並得依學校地區特性與資源,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為鼓勵學生藉由實際走訪部落,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學習及認同,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活動資訊如下:
(一)活動名稱:110年度都會區原住民族學生文化課程體驗營
(二)活動時間:110年12月11日(六)至110年12月12日(日)
(三)活動地點:嘉義縣山美部落
(四)參加對象:限額18人,以居住於都會地區之原住民族籍國、高中學生為主。若有剩餘名額,開放都會地區其他教育階段之原住民族籍學生及對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之學生。
(五)報名方式:採兩步驟報名,詳如實施計畫,並於110年11月28日(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
四、如欲詢問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電話:04-22188195(阮小姐)、04-22183398(鄭小姐),電子信箱:rubymoses0913@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