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林內鄉位居臺灣雲林縣東北端,東臨南投縣竹山鎮,以清水溪為界;北接彰化縣二水鄉,以濁水溪為界;西鄰莿桐鄉;南毗斗六市。全鄉依山傍水、沃野千頃,是雲林縣東北屏障,也是嘉南平原北路要衝,地理位置極為重要。由於半山、半原地形,可耕作面積約2000公頃,天然環境得天獨厚(水頭風尾)非常適合農業生產且生產多項優質農產品。鄉內因工業不發達污染少,擁有古蹟訴說歷史意義、美學價值、人文思維。為推廣林內鄉美景發展休閒觀光藉由戶外寫生宣傳「林內鄉稻田之美」,請觀察林內鄉的稻田風光人物,體會林內鄉的田園美景,結合本鄉具教育特色之建築或風光畫出林內稻田的美。
二、繪畫主題:林內鄉稻作田園風光。
三、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林內鄉農會
五、比賽日期:110年11月13日 ( 星期六 )。
六、報名應繳費用:700元(200元報名費,500元押金)。
七、請準備:
1.畫具(水彩、色鉛筆、蠟筆等等皆可)
2.畫板(畫紙為4開)
3.舒服作畫的道具(防曬、防水、小椅子或地墊)
4.水壺或水杯
八、報到時間:09:00-12:00,報到時領圖紙(
林內鄉農會 )
九、交卷時間:15:00(林內鄉農會)
十、頒獎及展覽時間:110年12月4日(米食文化節)
十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十二、報名地點:https://forms.gle/rnK9uJzrnBeg5DJG7。
十三、組別:
A組 國小組(4-6年級)
B組 國高中組
C組 成人組
十四、比賽規則:
1.本次比賽採腳踏車環鄉自行選擇景點作畫。
2.請於110年11月13日(六)上午8點起至本會報到並領取圖畫紙。
3.請於當日下午3點前至本會交回畫紙。
4.畫紙統一提供,參賽者不須準備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顏料色材可混搭
自由創作。
5.作品背面請貼上( 參賽專用表格 )註明姓名、連絡電話、Email/地址。
6.名次於11月19日公布於本會官網。
十五、評審及評分標準:
1.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業教師擔任評審。
2.評分標準:主題表現30%、色彩運用30%、圖面編排20%、創意20%。
3.若偏離主題則不予評分。
十六、搭配活動:
1.本會提供腳踏車(可自備腳踏車)供環遊林內鄉風光(本會提供環鄉地圖)。
2.報名者發放價值300元餐券,換取午餐及冰品飲料(田園秘境、林內驛站、教芋
部)。
3.提供本鄉特色果園,體驗採果樂。
十七、其他應注意事項:
1.
活動結束後退回500元押金(若無繳回作品則不退回押金)。
2.
腳踏車使用請注意安全並愛護使用,若有損壞,需付維修賠償責任。
3.
作品不受理退件。
4.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作品無償、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畫冊發
行、上網公告等。
十八、寫生比賽得獎者:
(一)A、B組:
1.第一名:八千元,獎狀。
2.第二名:六千元,獎狀。
3.第三名:三千元,獎狀。
4.佳作一名:一千元,獎狀。
(二)成人組:
1.第一名:一萬元,獎狀。
2.第二名:八千元,獎狀。
3.第三名:三千元,獎狀。
4.佳作一名:二千元,獎狀。
十九、每組報名未超過10人,則此比賽不成立。
二十、報名匯款帳號:
匯款戶名:林內鄉農會
匯款帳號:69901010000057
※匯款後請來電05-5892002#34 推廣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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