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宏仁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高中學分重補修實施要點暨家長同意書
一、 本次重補修僅限高三同學報名參加,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請至教務處窗台櫃上自取。
二、 開課課程範圍:112 學年度高三全學年之學科科目。若需重補修高一、二課程,請待七月.下旬另行報名。
三、 課程開設方式:
1、報名人數 15人以上,開設專班重修,每一學分授課時數為6小時,每學
分收費240元。
2、報名人數 15人以下,開設自學輔導,每一學分授課時數為3小時,每學
分收費240元。
四、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如同學該科:學年平均成績及格時, 則各取得上、下學期該科之學分。
五、學年平均成績不及格時,係因某一學期不及格而須學年重修者,其及格之學期部分 免修。
六、本次重補修相關資訊,將同時通知導師、各班級以及公布在學校網頁上。七、報名:
1、日期:5月27日(四)至5月28日(五)中午12:00,逾時不候。
2、報名方式:請至教務處拿取表單填妥相關資料,並將家長同意書一併繳
回教務處,費用繳至總務處。
八、預計6月4日(二)後開課,詳細時間將另行通知重修之學生。
九、注意事項:
1.重補修一經報名,即不退費。
2.為配合學校管理,請穿著學校制服學校制服或運動服上課。
3.依重補修辦法,重修期間缺課時數達該科目重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
不予成績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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